四川绵阳之旅,真实体验,超乎想象的美景震撼人心

哇,听起来是一次非常棒的旅行体验!很高兴听到你对四川绵阳的印象如此深刻,甚至觉得它“超乎想象的美”。
绵阳确实是一个常常被低估的宝藏城市。它不像成都那样声名显赫,也不像九寨沟那样以绝美自然风光闻名,但它独特的魅力在于:
1. "科技与自然的融合:" 作为“中国科技城”,绵阳拥有强大的科技实力,但城市周围却环绕着丰富的自然风光,比如著名的"北川羌族自治县",那里有壮丽的山景、独特的羌族文化遗址(虽然经历过地震,但重建后别有韵味),还有美丽的瀑布和峡谷。这种工业文明与自然风光的和谐并存,本身就很有看点。 2. "深厚的历史底蕴:" 绵阳是古代蜀国的发源地之一,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比如"越王楼",虽然现在看到的可能是重建,但它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传说。还有"李白故居"(虽然是否真址有争议,但作为文化地标仍有意义)等,都为这座城市增添了文化厚度。 3. "独特的城市氛围:" 相比成都的悠闲,绵阳可能更显活力和务实。城市干净整洁,绿化也不错,生活节奏相对舒适。你提到的“美”,可能还包含了这种宜居、有活力的城市面貌。 4. "美食体验:" 绵阳的美食也是川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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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落地绵阳南郊机场的时候,天是灰蒙蒙的。

不是那种要下雨的阴沉,也不是北方的霾,就是一种很温吞的、水汽很足的灰色,像一块浸了水的旧棉布,懒洋洋地盖在天上。

空气里有股味道。

潮的,带着一点说不清的植物腐烂和泥土混合的气息,还有一丝极淡的、钻鼻子的辣味。

我拖着行李箱走出来,轮子在不算平整的地面上发出“咯噔、咯噔”的声响,每一下,都像踩在我的心跳上。

我来这里,不是为了旅游。

我手里攥着一张地图,一张被我盘得起了毛边、折痕处已经泛白的旧地图。

那不是打印出来的,是手绘的。

用一支很细的黑色水笔,画在一张A4纸上。线条有点歪歪扭扭,字也写得不好看,但每一个地名,每一个箭头,都画得格外用力,仿佛要将笔尖嵌进纸的纤维里。

地图的角落里,有一个小小的、火柴人一样的笑脸。

他说:“跟着这个走,你就不会丢了。这是我的绵阳,现在,分你一半。”

我当时是怎么回他的?

我好像是笑着捶了他一下,说:“小气鬼,才分一半啊?”

他愣了一下,然后很认真地看着我,说:“剩下那一半,等我带你走。”

我深吸了一口绵阳的空气,那股子辣味好像更重了些,呛得我喉咙发紧。

我来了。

来走这剩下的一半。

一个人。

地图上的第一站,画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旁边标注着三个字:开元米粉。

他说,这是绵阳人的命。早上不嗦一碗米粉,一天都提不起劲。

他说他最喜欢吃红汤的,加个煎蛋,再来一勺酸菜,汤要喝完,那是灵魂。

我按着手机导航,七拐八拐地进了一条老街。

街不宽,两边的房子都旧了,墙皮斑驳,露出里面红色的砖。电线像蜘蛛网一样,杂乱地缠绕在头顶,分割着那片灰色的天。

空气里的味道更复杂了。

炒菜的油烟味,老旧木头发出的霉味,还有……桂花的香味。

是桂花。

甜得发腻,又带着一丝清苦,像一场盛大而短暂的梦。

我找到了那家店。

店面很小,甚至有些破旧,门口的招牌都褪色了。但里面人声鼎沸,热气腾腾。

我挤进去,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

“老板,一碗红汤米粉,加个煎蛋。”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有些沙哑,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老板是个中年男人,嗓门很大,麻利地应了一声。

很快,一碗米粉就端了上来。

白瓷碗,很大,碗边还有个小小的缺口。

汤是红亮的,上面飘着一层细密的红油,绿色的葱花和香菜点缀其中,那个金黄色的煎蛋,安安静静地卧在米粉上,蛋白的边缘煎得微微焦黄,是我喜欢的那种。

我拿起筷子,挑起一根米粉。

米粉很粗,圆滚滚的,挂满了红汤,看起来就很有食欲。

我吹了吹,小心翼翼地送进嘴里。

辣。

不是那种直来直去的干辣,而是一种香辣,带着很多种香料混合在一起的复合味道,先是香,然后是辣,最后,舌根泛起一丝丝的麻。

很复杂,很浓烈,像他那个人一样。

我记得有一次视频,他也是在吃米粉,吃得满头大汗,嘴唇红红的。

我笑他:“有那么好吃吗?看你馋的。”

他把镜头对着那碗米粉,很认真地给我介绍:“这可不是一般的好吃。你看这个汤,是用鸡架和猪骨熬了好几个小时的。还有这个海椒,是咱们绵阳本地的,又香又辣。还有这个米粉,必须是当天做的新鲜米粉,Q弹爽滑……”

他讲得眉飞色舞,好像在介绍一件什么稀世珍宝。

我当时就觉得,一个男孩子,怎么能对吃的东西有这么深的研究。

现在我明白了。

那不是研究,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对家乡的热爱。

每一口米粉,都带着他口中描述过的味道。

我吃得很慢,很慢。

我试图在这一碗米粉里,找到他留下的痕迹。

那股子香辣,是不是也曾这样霸道地占据过他的味蕾?

这碗底的酸菜,是不是也曾被他称作“灵魂”?

我把煎蛋戳破,金黄色的蛋液缓缓流出,和红色的汤汁融为一体。

我学着他的样子,把汤也喝了。

很烫,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

胃里暖了,眼睛却开始发烫。

我低下头,看着那个空空的、碗边带着缺口的白瓷碗,感觉自己像个笑话。

我来这里做什么呢?

来吃一碗他吃过的米粉,走一条他走过的路,然后呢?

证明什么?

证明我没有忘记他?

还是证明,我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假装他还陪在我身边?

店里的人越来越多,拼桌的阿姨好奇地看了我一眼。

我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付了钱,逃也似的离开了那家店。

外面的桂花香气,好像更浓了。

我沿着那条老街漫无目的地走。

脚下的青石板路,被岁月磨得光滑,有些地方还长出了青苔。

路边有家卖糖油果子的,金黄色的圆球在油锅里翻滚,裹着一层亮晶晶的糖浆,撒上白色的芝麻。

他说,这个要趁热吃,外酥里糯,甜而不腻。

我买了一串。

咬下去的时候,很烫,糖浆黏在嘴唇上,甜得发齁。

我记得他给我寄过一次绵阳的特产,里面有米粉,有脆皮锅盔,还有各种各样我叫不上名字的腊味。

快递箱子很大,塞得满满当当。

里面有一张小纸条,还是他那手不好看的字。

“尝尝我家的味道。等下次,我做给你吃。”

我当时把那张纸条贴在了冰箱上,每天都能看到。

后来,冰箱换了,纸条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就像我们之间很多没来得及兑现的承诺一样,不知道被丢在了哪个时间的角落里,再也找不回来了。

地图上的第二站,是越王楼。

他说,这是绵阳的地标,晚上亮了灯,特别好看。站在上面,可以看见大半个绵阳城,还有脚下那条日夜不息的涪江。

我打了辆车过去。

司机是个很健谈的大叔,问我来旅游吗?

我说是。

他很自豪地开始给我介绍绵阳,从李白的故里,到两弹一星的辉煌,再到如今科技城的建设。

他的普通话里,带着浓浓的川味,语速很快,充满了热情。

我静静地听着,偶尔应一声。

我不敢多说话,我怕一开口,声音里的颤抖就会出卖我。

越王楼很高,仿唐的建筑,飞檐斗拱,气势恢宏。

我没有晚上来,因为我怕。

我怕看到那万家灯火,没有一盏是为我而亮的。

我怕看到那璀璨的夜景,身边却没有那个可以分享的人。

所以我选择了白天。

白天的越王楼,少了几分璀璨,多了几分古朴和厚重。

我顺着楼梯,一层一层地往上爬。

楼梯是木质的,踩上去会发出“吱呀”的声响,像是在诉说着古老的时光。

每一层都有展品,诗词歌赋,历史文物。

我看得不仔细,我的心不在这里。

我只想快点爬到最高处,去看看他口中的那条涪江,那座他长大的城市。

终于,我登上了顶楼。

风很大,吹得我的头发和衣角胡乱飞舞。

我扶着栏杆,望向远方。

整座绵阳城,尽收眼底。

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一片繁华景象。

而那条涪江,就像一条青色的绸带,蜿蜒着穿城而过,江面上波光粼粼,有船只缓缓驶过,拉出长长的尾迹。

江水是浑浊的,带着泥沙的颜色,但它一直在流动,一直在向前。

永不停歇。

就像时间一样。

我记得他有一次跟我说,他小时候很喜欢来江边玩。

夏天的时候,会和伙伴们一起下河游泳,摸鱼捉虾。

他说江边的风,夏天是热的,冬天是冷的,但都带着一股子水腥味,那是他最熟悉的味道。

他说,他以后想在江边买套房子,这样每天都能看到江水,看到日出日落。

我当时问他:“那我呢?”

他隔着电话,笑声很轻,却很清晰。

他说:“傻瓜,当然是我们的房子。”

风吹得我的眼睛有些干涩。

我从包里拿出那张地图,在越王楼的那个小图标上,用红笔打了个勾。

这是我们约定好的。

每走过一个地方,就打个勾。

等地图上画满了勾,我们的故事,也就圆满了。

现在,我一个人,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履行着这个只有我一个人记得的约定。

你说,好笑不好笑?

离开越王楼,我去了富乐山。

地图上说,这里是三国遗迹,刘备和刘璋当年就是在这里相会的。

他说,他对三国故事不感兴趣,但他喜欢山上的树。

他说,山上的树很多,很高,夏天的时候,把太阳都遮住了,走在下面特别凉快。

他说,他最喜欢秋天来,满山的叶子都黄了,踩在落叶上,会发出“沙沙”的响声,特别好听。

现在不是秋天。

山上的树,绿得逼眼。

那种绿,是充满了生命力的,肆无忌惮的绿。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光影,随着风,轻轻晃动。

我走在石阶上,能闻到泥土和植物混合的清香。

偶尔有鸟叫声,清脆悦耳,回荡在山林间。

这里很安静。

安静到,我能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

我找了块石头坐下,看着那些参天的大树。

它们在这里站了多少年了?

它们见过多少次日出日落,经历过多少场风霜雨雪?

它们见过刘备刘璋,也见过无数像我一样,怀着心事走上山的人吧。

它们什么都懂,但它们什么都不说。

只是沉默地站着,用自己的方式,见证着一切。

我忽然很羡慕它们。

如果人也能像树一样,扎根在一个地方,没有那么多悲欢离合,是不是就会少很多痛苦?

可是,如果不能移动,我又怎么会遇见他呢?

如果不能移动,我又怎么会来到这里,坐在他曾经坐过的石头上,看着他曾经看过的风景呢?

这世间的事,真是矛盾。

就像我此刻的心情。

我恨这里,因为它夺走了他。

我又爱这里,因为它塑造了他。

他身上的每一点气息,都和这座城市有关。

他说话的口音,他爱吃的食物,他性格里的那份温和与坚韧,都来自于这片土地。

我坐了很久,直到腿都麻了。

下山的时候,我看到有家人在拍全家福。

年轻的父母,抱着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他们对着镜头,笑得很开心。

阳光照在他们身上,画面温暖得像一幅油画。

我下意识地举起了手机,想把这一幕拍下来。

可当我打开相机,看到屏幕里那个小小的取景框时,我又放下了。

有些幸福,是属于别人的。

你只能看,不能碰。

一碰,就碎了。

地图上的下一站,是他读过的高中。

那是一所很老的中学,就在市中心。

我到的时候,正好是放学时间。

穿着蓝白色校服的学生,三三两两地从校门口涌出来,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他们笑着,闹着,讨论着今天的考试,或是晚上去哪里玩。

我站在马路对面,看着他们,就像在看一部无声的黑白电影。

我试图在那些年轻的面孔里,找到他的影子。

他当年,是不是也穿着这样的校服?

是不是也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和同学勾肩搭背地走出这扇校门?

他是不是也曾因为一道解不出的数学题而烦恼?

是不是也曾暗恋过隔壁班的某个女生?

我对他这段空白的少年时光,一无所知。

我们相遇的时候,他已经是个大人了。

他会照顾我,会安慰我,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得妥妥当当。

我习惯了他的成熟和稳重,却忘了他也是从这样一个青涩的少年,一步一步长大的。

他也会有脆弱的时候,也会有迷茫的时候。

只是,他从没在我面前表现出来过。

校门口有个卖烤红薯的摊子。

香气飘了很远。

我走过去,买了一个。

红薯烤得很好,外皮焦黑,内里却是金黄色的,流着蜜糖。

很烫,我捧在手里,小口小口地吃着。

甜丝丝的,暖烘烘的。

他说,他高中的时候,冬天最喜欢买一个烤红薯。

一半自己吃,一半用来捂手。

他说,那时候觉得,一个烤红薯,就是冬天里最大的幸福。

我吃着手里的红薯,眼泪就那么毫无征兆地掉了下来。

一颗,一颗,砸在滚烫的红薯上,瞬间就蒸发了,连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就像我的悲伤一样。

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知道,它有多么汹涌。

我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

直到学生都走光了,校门口恢复了安静,我才转身离开。

我没有进去。

我怕。

我怕看到那个操场,那栋教学楼,会想象出他奔跑、读书的样子。

我怕那些画面太清晰,会让我分不清现实和回忆。

我怕我会忍不住,冲进去,抓住一个和他身形相似的少年,问他: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林森的人?

那太残忍了。

对他,也对我。

地图上,学校的旁边,画了一个小小的房子。

那是他家。

他说,他家住在一个很老的小区,没有电梯,要爬六楼。

他说,楼道里的灯总是坏的,晚上回家要用手机照着。

他说,夏天的时候,家里会有点潮,但他妈妈会把被子拿到楼顶去晒,晒过之后,被子上就全是阳光的味道,特别好闻。

我按着地图上的地址,找到了那个小区。

和他描述的一模一样。

老旧的红砖楼,墙上爬满了爬山虎。

单元门口的铁门,锈迹斑斑。

我站在楼下,仰着头,往上看。

六楼,左手边那一家。

窗户关着,窗帘也拉着,看不见里面的情形。

我不知道,他的爸爸妈妈,现在还在不在这里住。

我不敢上去。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身份,去敲响那扇门。

我也不知道,该对两位失去儿子的老人,说些什么。

说“节哀顺变”?太苍白了。

说“我很想他”?太自私了。

我只是一个,他没来得及介绍给他们的,前女友。

甚至,连前女友都算不上。

我们之间,连一场正式的分手都没有。

他就那么,悄无声息地,从我的世界里,彻底消失了。

我在楼下站了很久。

有一个阿姨买菜回来,看到我,好奇地问:“小姑娘,你找哪个哦?”

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

那个熟悉的名字,就在嘴边,却像有千斤重,怎么也说不出口。

阿姨见我不说话,也没再问,自己上楼了。

楼道里传来她“蹬蹬蹬”的脚步声,还有声控灯亮起又熄灭的声音。

我看到六楼的灯,亮了一下。

然后,又灭了。

就像他的人生一样。

短暂地亮了一下,然后,就陷入了永恒的黑暗。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我终于还是转身走了。

有些门,注定是不能敲的。

有些遗憾,注定是要背负一生的。

晚饭我没有吃。

我没有胃口。

我找了家酒店住下,把自己扔在柔软的大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房间里很安静,只有空调出风的“嗡嗡”声。

我拿出手机,翻开我们的聊天记录。

从第一句“你好”,到最后一句“我到了,放心”。

几千页的记录,我一页一页地翻。

那些甜蜜的,争吵的,平淡的,琐碎的日常,像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一帧一帧地回放。

我看到他给我发的第一张自拍,傻傻的,对着镜头比剪刀手。

我看到他为了哄我开心,学着网上的教程,给我做了一个很丑的蛋糕。

我看到我们第一次吵架,他笨拙地跟我道歉,说了一大堆语无伦次的话。

我看到他说:“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

我当时回他:“谁要嫁给你啊,想得美。”

现在想想,我当时为什么不回一句“好”呢?

为什么,要把那句“我愿意”,留到以后再说呢?

这世上,根本没有那么多“以后”。

我翻到了最后。

最后那条消息,是我发给他的。

“你怎么不回我信息了?是不是在忙?”

“看到请回电。”

“林森,你到底怎么了?你别吓我。”

“求求你,回我一下好不好?”

……

后面,就再也没有回复了。

一片空白。

就像我的人生一样。

被他硬生生地,撕掉了一大块。

我关掉手机,把脸埋在枕头里,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

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

哭到最后,眼睛又干又涩,喉咙也哑了。

我好像把这辈子所有的眼泪,都流光了。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

眼睛肿得像核桃。

我洗了把脸,看着镜子里那个憔悴的、陌生的自己,忽然觉得很没意思。

我这样折磨自己,又是为了什么呢?

他已经看不到了。

就算他能看到,他肯定也不希望我这个样子。

他总是说,希望我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我对着镜子,努力地扯了扯嘴角,想笑一下。

可是那个笑容,比哭还难看。

我整理好情绪,继续我的旅程。

地图上,还剩下最后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没有名字,只画了一个小小的十字架。

我不用问也知道,那是什么地方。

我打车去了市郊的陵园。

陵园建在半山腰上,很安静,种了很多松柏,一年四季都是绿色的。

空气里有股焚香的味道。

我顺着石阶,一级一级地往上走。

我的脚步很沉重,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我手里捧着一束白色的雏菊。

他说过,他喜欢雏菊。

他说,雏菊的花语是,藏在心底的爱。

我找到了他的墓碑。

很小,很干净的一块黑色大理石。

上面贴着他的照片。

一张黑白的照片。

照片上的他,穿着一身制服,笑得很灿烂,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还是我熟悉的样子。

只是,他再也不会动了,再也不会对我笑了。

碑上刻着他的名字,生卒年月。

那个结束的日期,像一把尖刀,狠狠地扎在我的心上。

那么年轻。

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啊。

怎么就,画上了句号呢?

我把花轻轻地放在碑前,然后蹲下身,用手一点一点地,擦拭着墓碑上的灰尘。

我擦得很仔细,很用力,仿佛想把那冰冷的石头,捂热一样。

“我来了。”我开口,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

“我来看你了。”

“我把你画的地图,都走了一遍。开元的米粉,很好吃,就是有点辣。越王楼很高,风也很大。富乐山的树,很绿,很安静。你的学校,有很多穿着校服的学弟学妹,跟你一样年轻。”

“你的家,我没敢上去。我怕叔叔阿姨看到我,会更难过。”

“林森,你这个骗子。”

“你不是说,要带我走遍绵阳吗?”

“你不是说,要娶我吗?”

“你怎么能,说话不算话呢?”

我说着说着,眼泪又控制不住地往下掉。

我趴在冰冷的墓碑上,把所有没来得及对他说的话,都说了出来。

那些思念,那些委屈,那些不甘,那些悔恨。

我像个疯子一样,自言自语了很久很久。

直到山间的风,吹干了我的眼泪。

我站起身,最后看了一眼照片上的他。

“你放心,我会好好生活的。”

“我会带着你的那份,一起,好好地活下去。”

“我会记得,你来过我的世界。”

“很用力的,来过。”

我对着他,深深地鞠了一躬。

然后,转身,下山。

我没有回头。

我怕一回头,就再也走不动了。

离开陵园,我没有直接回酒店。

我让司机把我放在了江边。

我沿着江边的步道,慢慢地走。

江风吹在脸上,凉飕飕的。

江水依旧在不知疲倦地向前流淌。

江对岸的城市,华灯初上,霓虹闪烁,一片璀D璨。

有跑步的人,从我身边经过。

有散步的情侣,在我面前走过。

有跳广场舞的大妈,在不远处的空地上,伴着喧闹的音乐,尽情地舞动。

这个世界,依旧在有条不紊地运转着。

每个人的生活,都在继续。

太阳照常升起,落下。

地球不会因为少了谁,就停止转动。

我忽然就释然了。

是啊,生活还要继续。

我不能永远活在过去。

他也不希望我这样。

他用他的生命,教会了我最后一件事。

那就是,要珍惜当下,要用力地去爱,去生活。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来。

我在江边坐了很久,看着天色一点一点地,彻底黑透。

我拿出手机,订了第二天最早一班回程的机票。

是时候,该回家了。

回到我自己的生活里去。

第二天早上,我拖着行李箱,再次来到南郊机场。

来的时候,天是灰的。

走的时候,天竟然放晴了。

金色的阳光,透过候机大厅的玻璃窗,洒了进来,暖洋洋的。

我办完登机手续,坐在候机椅上,看着窗外起起落落的飞机。

我的身边,坐着一个年轻的女孩,正在打电话。

听口音,也是绵阳本地人。

她在跟电话那头的人撒娇,抱怨着不想离开家,不想去外地上学。

电话那头,应该是她的父母,在耐心地安慰她。

我听着她的吴侬软语,忽然就笑了。

是啊,这就是绵阳。

一座温柔的,包容的,充满了烟火气的城市。

它有热辣的米粉,有古老的城楼,有奔流不息的江水,也有这样温言软语的儿女。

它孕育了林森,也接纳了我的悲伤。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靠在窗边,俯瞰着这座越来越小的城市。

那些我走过的路,看过的风景,都渐渐变成了一个个模糊的色块。

我拿出那张被我盘得皱巴巴的地图。

上面,已经画满了红色的对勾。

我把它,小心翼翼地,对折,再对折。

然后,放进了贴身的口袋里。

再见了,林森。

再见了,绵阳。

飞机穿过云层,飞向一片湛蓝。

阳光刺眼,我却觉得无比温暖。

我知道,这不是结束。

这是新的开始。

我会带着他的爱,和这座城市留给我的记忆,继续往前走。

走得很远,很远。

直到有一天,我们再次相遇。

我会笑着对他说:“嘿,我来了。这一次,换我带你走。”

回到自己的城市,生活仿佛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上班,下班,吃饭,睡觉。

一切都和从前一样,但又好像有什么东西,彻底不一样了。

我的办公桌上,多了一个小小的相框。

里面不是他的照片,而是一张我在越王楼顶拍的,涪江的照片。

那条青色的、蜿蜒的江水,在照片里,显得格外平静。

每当我工作累了,或者心情烦躁的时候,我就会看看它。

看着看着,心就静下来了。

我开始学着做饭。

以前,我总觉得做饭是件很麻烦的事。

现在,我却很享受这个过程。

我会去菜市场,买最新鲜的食材。

我会照着网上的菜谱,笨拙地学着切菜,配料,掌握火候。

我学着做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回锅肉,麻婆豆腐。

第一次做的时候,不是咸了,就是淡了,要么就是火候没掌握好,烧糊了。

但我没有放弃。

我一次又一次地尝试。

终于有一次,我做出了一盘像模像样的回锅肉。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被煸炒得微微卷曲,吐出了多余的油脂,变得焦香。

配上青蒜苗的清香,和豆瓣酱的咸香,色香味俱全。

我夹起一块,放进嘴里。

味道,竟然和他给我描述过的,有七八分相似。

那一刻,我没有哭。

我只是静静地吃着,一口,又一口。

仿佛他就在我对面,笑着看我,说:“好吃吧?我就说我家的味道,是最好吃的。”

我开始坚持跑步。

以前,我是个很懒的人,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

他总是笑我,说我再不运动,就要变成小猪了。

现在,我每天下班后,都会换上运动鞋,去附近的公园跑五公里。

一开始,跑一公里都喘得不行。

但我咬牙坚持下来了。

从一公里,到三公里,再到五公里。

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一点一点地发生变化。

我变得更健康,更有活力了。

每次跑到大汗淋漓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他。

想起他也是个爱运动的人,喜欢打篮球,喜欢爬山。

我想,如果他还在,我们一定会成为很好的“跑友”。

我们会一起,跑过很多很多的路。

我的生活,变得规律,且充实。

我不再熬夜,不再吃垃圾食品。

我开始看书,看电影,去听音乐会。

我开始学着,一个人,把日子过得有声有色。

朋友们都说,我变了。

变得比以前更沉静,也更坚强了。

她们不知道,我的心里,住着一个永远不会离开的人。

是他,给了我改变的勇气。

是他,让我明白了,好好爱自己,才是对逝去的人,最好的纪念。

一年后,我又去了一次绵阳。

还是那个季节。

飞机落地的时候,天依旧是那种温吞的灰色。

空气里,依旧弥漫着那股熟悉的、潮湿的、带着辣味和桂花香气的味道。

一切都好像没变。

但我知道,我已经变了。

我没有再拿出那张地图。

那些路,那些风景,都已经刻在了我的心里。

我凭着记忆,又去了一次那家米粉店。

店里依旧人声鼎鼎。

老板还记得我,笑着问我:“姑娘,又来啦?今天还是红汤加蛋?”

我笑着点头:“嗯,再多加一勺酸菜。”

还是那个位置,还是那个缺了口的白瓷碗。

米粉端上来,红油滚滚,香气扑鼻。

我拿起筷子,从容地吃了起来。

还是那个味道,香,辣,麻。

但这一次,我没有流泪。

我只是觉得,胃里很暖,心里也很暖。

吃完米粉,我没有再去那些景点。

我租了一辆共享单车,像个本地人一样,在绵阳的大街小巷里,漫无目的地骑行。

我穿过繁华的商业区,也穿过安静的老城区。

我看到路边晒太阳的老人,看到放学回家的孩子,看到行色匆匆的上班族。

我看到这座城市,最真实,最鲜活的一面。

阳光很好,透过路边高大的梧桐树,洒下金色的光斑。

风轻轻地吹着,带着桂花的甜香。

我骑得很慢,很慢。

我感觉自己,好像融入了这座城市。

我不再是一个过客,一个局外人。

我和这座城市,因为一个人,产生了某种深刻的联结。

傍晚的时候,我骑到了江边。

我把车停好,坐在江边的长椅上,看着夕阳,一点一点地,沉入江底。

江面被染成了绚丽的橘红色。

有晚归的渔船,划破了这片橘红,留下一道道金色的涟漪。

很美。

美得让人心醉。

我拿出手机,拍下了这一幕。

然后,我打开微信,给他那个再也不会有回复的对话框,发了过去。

我说:“你看,你家的晚霞,真好看。”

发完之后,我笑了。

我知道,他一定看到了。

我在绵阳待了三天。

这三天里,我没有去陵园。

我觉得,没有必要了。

他不在那块冰冷的石头下面。

他在风里,在水里,在阳光里。

他在绵阳的每一寸空气里。

他在我的心里。

离开的那天,我去了一家特产店。

我买了很多东西。

米粉,锅盔,腊肠,香辣酱……

我把箱子塞得满满当当。

我想把这座城市的味道,带回去。

带回去,慢慢品尝。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再次看向窗外。

这一次,我没有悲伤,也没有不舍。

我的心里,很平静,也很踏实。

我知道,以后,我还会再来。

我会把这里,当成我的第二个家。

我会像他一样,热爱这座城市。

因为,爱他,就要爱他所爱的一切。

回到家,我把那些特产,分给了身边的朋友。

我告诉她们,这是我男朋友的家乡,绵阳。

一个很美,很安逸的城市。

那是我第一次,在别人面前,如此坦然地,提起他。

我说起他的时候,脸上是带着笑的。

朋友们都很惊讶。

她们小心翼翼地问我:“你……放下了?”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

“没有放下。也永远不会放下。”

“我只是,学会了和他好好地,在我的心里,相处。”

是啊,我没有忘记他。

我只是把他,从我心上那道最深的伤口,变成了我胸口最温暖的一枚勋章。

他是我青春里,最盛大的一场烟火。

虽然短暂,却足以照亮我余生的路。

他是我生命里,最深刻的一首诗。

虽然没有结尾,却足以让我回味一生。

后来,我遇到了很多人。

也有人,试图走进我的生活。

但我都拒绝了。

不是因为我还沉浸在过去,无法自拔。

而是因为,我还没有准备好。

我还没有成为,那个我想要成为的,更好的自己。

那个,配得上他用生命来爱的,更好的自己。

我依旧在努力地生活。

努力工作,努力学习,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更独立,更从容。

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我也不知道,我还会不会再爱上别人。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知道,无论我走到哪里,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他都会在天上,微笑着,看着我。

他会为我骄傲。

这就够了。

前几天,我又梦到他了。

在梦里,我们回到了绵阳。

他拉着我的手,走在江边。

江风很暖,阳光正好。

他对我说:“你看,我没骗你吧?绵阳,是不是比你想象中,更美?”

我看着他,笑着,用力地点了点头。

“是啊。”

“确实,比我想象中,更美。”

梦醒了。

窗外,天光大亮。

又是新的一天。

我起床,洗漱,给自己做了一份简单的早餐。

然后,我打开电脑,开始写下这个故事。

我想把我和他的故事,记录下来。

我想告诉所有的人,曾经有这样一个男孩,他来过,他爱过,他像一道光,照亮过我的世界。

我想告诉所有的人,四川绵阳,确实比想象中更美。

因为那里,有我一生都无法忘怀的,独家记忆。

那记忆,是辣的,是甜的,是温暖的,是永恒的。

它将永远,珍藏在我的生命里,闪闪发光。

发布于 2025-10-02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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