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之旅,真实体验,超乎想象的美景震撼人心
哇,听起来是一次非常棒的旅行体验!很高兴听到你对四川绵阳的印象如此深刻,甚至觉得它“超乎想象的美”。
绵阳确实是一个常常被低估的宝藏城市。它不像成都那样声名显赫,也不像九寨沟那样以绝美自然风光闻名,但它独特的魅力在于:
1. "科技与自然的融合:" 作为“中国科技城”,绵阳拥有强大的科技实力,但城市周围却环绕着丰富的自然风光,比如著名的"北川羌族自治县",那里有壮丽的山景、独特的羌族文化遗址(虽然经历过地震,但重建后别有韵味),还有美丽的瀑布和峡谷。这种工业文明与自然风光的和谐并存,本身就很有看点。
2. "深厚的历史底蕴:" 绵阳是古代蜀国的发源地之一,历史文化源远流长。比如"越王楼",虽然现在看到的可能是重建,但它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传说。还有"李白故居"(虽然是否真址有争议,但作为文化地标仍有意义)等,都为这座城市增添了文化厚度。
3. "独特的城市氛围:" 相比成都的悠闲,绵阳可能更显活力和务实。城市干净整洁,绿化也不错,生活节奏相对舒适。你提到的“美”,可能还包含了这种宜居、有活力的城市面貌。
4. "美食体验:" 绵阳的美食也是川菜体系中的重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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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那种要下雨的阴沉,也不是北方的霾,就是一种很温吞的、水汽很足的灰色,像一块浸了水的旧棉布,懒洋洋地盖在天上。
空气里有股味道。
潮的,带着一点说不清的植物腐烂和泥土混合的气息,还有一丝极淡的、钻鼻子的辣味。
我拖着行李箱走出来,轮子在不算平整的地面上发出“咯噔、咯噔”的声响,每一下,都像踩在我的心跳上。
我来这里,不是为了旅游。
我手里攥着一张地图,一张被我盘得起了毛边、折痕处已经泛白的旧地图。
那不是打印出来的,是手绘的。
用一支很细的黑色水笔,画在一张A4纸上。线条有点歪歪扭扭,字也写得不好看,但每一个地名,每一个箭头,都画得格外用力,仿佛要将笔尖嵌进纸的纤维里。
地图的角落里,有一个小小的、火柴人一样的笑脸。
他说:“跟着这个走,你就不会丢了。这是我的绵阳,现在,分你一半。”
我当时是怎么回他的?
我好像是笑着捶了他一下,说:“小气鬼,才分一半啊?”
他愣了一下,然后很认真地看着我,说:“剩下那一半,等我带你走。”
我深吸了一口绵阳的空气,那股子辣味好像更重了些,呛得我喉咙发紧。
我来了。
来走这剩下的一半。
一个人。
地图上的第一站,画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旁边标注着三个字:开元米粉。
他说,这是绵阳人的命。早上不嗦一碗米粉,一天都提不起劲。
他说他最喜欢吃红汤的,加个煎蛋,再来一勺酸菜,汤要喝完,那是灵魂。
我按着手机导航,七拐八拐地进了一条老街。
街不宽,两边的房子都旧了,墙皮斑驳,露出里面红色的砖。电线像蜘蛛网一样,杂乱地缠绕在头顶,分割着那片灰色的天。
空气里的味道更复杂了。
炒菜的油烟味,老旧木头发出的霉味,还有……桂花的香味。
是桂花。
甜得发腻,又带着一丝清苦,像一场盛大而短暂的梦。
我找到了那家店。
店面很小,甚至有些破旧,门口的招牌都褪色了。但里面人声鼎沸,热气腾腾。
我挤进去,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
“老板,一碗红汤米粉,加个煎蛋。”我听见自己的声音,有些沙哑,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的。
老板是个中年男人,嗓门很大,麻利地应了一声。
很快,一碗米粉就端了上来。
白瓷碗,很大,碗边还有个小小的缺口。
汤是红亮的,上面飘着一层细密的红油,绿色的葱花和香菜点缀其中,那个金黄色的煎蛋,安安静静地卧在米粉上,蛋白的边缘煎得微微焦黄,是我喜欢的那种。
我拿起筷子,挑起一根米粉。
米粉很粗,圆滚滚的,挂满了红汤,看起来就很有食欲。
我吹了吹,小心翼翼地送进嘴里。
辣。
不是那种直来直去的干辣,而是一种香辣,带着很多种香料混合在一起的复合味道,先是香,然后是辣,最后,舌根泛起一丝丝的麻。
很复杂,很浓烈,像他那个人一样。
我记得有一次视频,他也是在吃米粉,吃得满头大汗,嘴唇红红的。
我笑他:“有那么好吃吗?看你馋的。”
他把镜头对着那碗米粉,很认真地给我介绍:“这可不是一般的好吃。你看这个汤,是用鸡架和猪骨熬了好几个小时的。还有这个海椒,是咱们绵阳本地的,又香又辣。还有这个米粉,必须是当天做的新鲜米粉,Q弹爽滑……”
他讲得眉飞色舞,好像在介绍一件什么稀世珍宝。
我当时就觉得,一个男孩子,怎么能对吃的东西有这么深的研究。
现在我明白了。
那不是研究,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对家乡的热爱。
每一口米粉,都带着他口中描述过的味道。
我吃得很慢,很慢。
我试图在这一碗米粉里,找到他留下的痕迹。
那股子香辣,是不是也曾这样霸道地占据过他的味蕾?
这碗底的酸菜,是不是也曾被他称作“灵魂”?
我把煎蛋戳破,金黄色的蛋液缓缓流出,和红色的汤汁融为一体。
我学着他的样子,把汤也喝了。
很烫,从喉咙一直暖到胃里。
胃里暖了,眼睛却开始发烫。
我低下头,看着那个空空的、碗边带着缺口的白瓷碗,感觉自己像个笑话。
我来这里做什么呢?
来吃一碗他吃过的米粉,走一条他走过的路,然后呢?
证明什么?
证明我没有忘记他?
还是证明,我只能通过这种方式,假装他还陪在我身边?
店里的人越来越多,拼桌的阿姨好奇地看了我一眼。
我扯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付了钱,逃也似的离开了那家店。
外面的桂花香气,好像更浓了。
我沿着那条老街漫无目的地走。
脚下的青石板路,被岁月磨得光滑,有些地方还长出了青苔。
路边有家卖糖油果子的,金黄色的圆球在油锅里翻滚,裹着一层亮晶晶的糖浆,撒上白色的芝麻。
他说,这个要趁热吃,外酥里糯,甜而不腻。
我买了一串。
咬下去的时候,很烫,糖浆黏在嘴唇上,甜得发齁。
我记得他给我寄过一次绵阳的特产,里面有米粉,有脆皮锅盔,还有各种各样我叫不上名字的腊味。
快递箱子很大,塞得满满当当。
里面有一张小纸条,还是他那手不好看的字。
“尝尝我家的味道。等下次,我做给你吃。”
我当时把那张纸条贴在了冰箱上,每天都能看到。
后来,冰箱换了,纸条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就像我们之间很多没来得及兑现的承诺一样,不知道被丢在了哪个时间的角落里,再也找不回来了。
地图上的第二站,是越王楼。
他说,这是绵阳的地标,晚上亮了灯,特别好看。站在上面,可以看见大半个绵阳城,还有脚下那条日夜不息的涪江。
我打了辆车过去。
司机是个很健谈的大叔,问我来旅游吗?
我说是。
他很自豪地开始给我介绍绵阳,从李白的故里,到两弹一星的辉煌,再到如今科技城的建设。
他的普通话里,带着浓浓的川味,语速很快,充满了热情。
我静静地听着,偶尔应一声。
我不敢多说话,我怕一开口,声音里的颤抖就会出卖我。
越王楼很高,仿唐的建筑,飞檐斗拱,气势恢宏。
我没有晚上来,因为我怕。
我怕看到那万家灯火,没有一盏是为我而亮的。
我怕看到那璀璨的夜景,身边却没有那个可以分享的人。
所以我选择了白天。
白天的越王楼,少了几分璀璨,多了几分古朴和厚重。
我顺着楼梯,一层一层地往上爬。
楼梯是木质的,踩上去会发出“吱呀”的声响,像是在诉说着古老的时光。
每一层都有展品,诗词歌赋,历史文物。
我看得不仔细,我的心不在这里。
我只想快点爬到最高处,去看看他口中的那条涪江,那座他长大的城市。
终于,我登上了顶楼。
风很大,吹得我的头发和衣角胡乱飞舞。
我扶着栏杆,望向远方。
整座绵阳城,尽收眼底。
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一片繁华景象。
而那条涪江,就像一条青色的绸带,蜿蜒着穿城而过,江面上波光粼粼,有船只缓缓驶过,拉出长长的尾迹。
江水是浑浊的,带着泥沙的颜色,但它一直在流动,一直在向前。
永不停歇。
就像时间一样。
我记得他有一次跟我说,他小时候很喜欢来江边玩。
夏天的时候,会和伙伴们一起下河游泳,摸鱼捉虾。
他说江边的风,夏天是热的,冬天是冷的,但都带着一股子水腥味,那是他最熟悉的味道。
他说,他以后想在江边买套房子,这样每天都能看到江水,看到日出日落。
我当时问他:“那我呢?”
他隔着电话,笑声很轻,却很清晰。
他说:“傻瓜,当然是我们的房子。”
风吹得我的眼睛有些干涩。
我从包里拿出那张地图,在越王楼的那个小图标上,用红笔打了个勾。
这是我们约定好的。
每走过一个地方,就打个勾。
等地图上画满了勾,我们的故事,也就圆满了。
现在,我一个人,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履行着这个只有我一个人记得的约定。
你说,好笑不好笑?
离开越王楼,我去了富乐山。
地图上说,这里是三国遗迹,刘备和刘璋当年就是在这里相会的。
他说,他对三国故事不感兴趣,但他喜欢山上的树。
他说,山上的树很多,很高,夏天的时候,把太阳都遮住了,走在下面特别凉快。
他说,他最喜欢秋天来,满山的叶子都黄了,踩在落叶上,会发出“沙沙”的响声,特别好听。
现在不是秋天。
山上的树,绿得逼眼。
那种绿,是充满了生命力的,肆无忌惮的绿。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光影,随着风,轻轻晃动。
我走在石阶上,能闻到泥土和植物混合的清香。
偶尔有鸟叫声,清脆悦耳,回荡在山林间。
这里很安静。
安静到,我能清楚地听到自己的呼吸和心跳。
我找了块石头坐下,看着那些参天的大树。
它们在这里站了多少年了?
它们见过多少次日出日落,经历过多少场风霜雨雪?
它们见过刘备刘璋,也见过无数像我一样,怀着心事走上山的人吧。
它们什么都懂,但它们什么都不说。
只是沉默地站着,用自己的方式,见证着一切。
我忽然很羡慕它们。
如果人也能像树一样,扎根在一个地方,没有那么多悲欢离合,是不是就会少很多痛苦?
可是,如果不能移动,我又怎么会遇见他呢?
如果不能移动,我又怎么会来到这里,坐在他曾经坐过的石头上,看着他曾经看过的风景呢?
这世间的事,真是矛盾。
就像我此刻的心情。
我恨这里,因为它夺走了他。
我又爱这里,因为它塑造了他。
他身上的每一点气息,都和这座城市有关。
他说话的口音,他爱吃的食物,他性格里的那份温和与坚韧,都来自于这片土地。
我坐了很久,直到腿都麻了。
下山的时候,我看到有家人在拍全家福。
年轻的父母,抱着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还有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
他们对着镜头,笑得很开心。
阳光照在他们身上,画面温暖得像一幅油画。
我下意识地举起了手机,想把这一幕拍下来。
可当我打开相机,看到屏幕里那个小小的取景框时,我又放下了。
有些幸福,是属于别人的。
你只能看,不能碰。
一碰,就碎了。
地图上的下一站,是他读过的高中。
那是一所很老的中学,就在市中心。
我到的时候,正好是放学时间。
穿着蓝白色校服的学生,三三两两地从校门口涌出来,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他们笑着,闹着,讨论着今天的考试,或是晚上去哪里玩。
我站在马路对面,看着他们,就像在看一部无声的黑白电影。
我试图在那些年轻的面孔里,找到他的影子。
他当年,是不是也穿着这样的校服?
是不是也背着一个大大的书包,和同学勾肩搭背地走出这扇校门?
他是不是也曾因为一道解不出的数学题而烦恼?
是不是也曾暗恋过隔壁班的某个女生?
我对他这段空白的少年时光,一无所知。
我们相遇的时候,他已经是个大人了。
他会照顾我,会安慰我,会把所有的事情都安排得妥妥当当。
我习惯了他的成熟和稳重,却忘了他也是从这样一个青涩的少年,一步一步长大的。
他也会有脆弱的时候,也会有迷茫的时候。
只是,他从没在我面前表现出来过。
校门口有个卖烤红薯的摊子。
香气飘了很远。
我走过去,买了一个。
红薯烤得很好,外皮焦黑,内里却是金黄色的,流着蜜糖。
很烫,我捧在手里,小口小口地吃着。
甜丝丝的,暖烘烘的。
他说,他高中的时候,冬天最喜欢买一个烤红薯。
一半自己吃,一半用来捂手。
他说,那时候觉得,一个烤红薯,就是冬天里最大的幸福。
我吃着手里的红薯,眼泪就那么毫无征兆地掉了下来。
一颗,一颗,砸在滚烫的红薯上,瞬间就蒸发了,连一点痕迹都没留下。
就像我的悲伤一样。
除了我自己,没有人知道,它有多么汹涌。
我不知道自己站了多久。
直到学生都走光了,校门口恢复了安静,我才转身离开。
我没有进去。
我怕。
我怕看到那个操场,那栋教学楼,会想象出他奔跑、读书的样子。
我怕那些画面太清晰,会让我分不清现实和回忆。
我怕我会忍不住,冲进去,抓住一个和他身形相似的少年,问他:你认不认识一个叫林森的人?
那太残忍了。
对他,也对我。
地图上,学校的旁边,画了一个小小的房子。
那是他家。
他说,他家住在一个很老的小区,没有电梯,要爬六楼。
他说,楼道里的灯总是坏的,晚上回家要用手机照着。
他说,夏天的时候,家里会有点潮,但他妈妈会把被子拿到楼顶去晒,晒过之后,被子上就全是阳光的味道,特别好闻。
我按着地图上的地址,找到了那个小区。
和他描述的一模一样。
老旧的红砖楼,墙上爬满了爬山虎。
单元门口的铁门,锈迹斑斑。
我站在楼下,仰着头,往上看。
六楼,左手边那一家。
窗户关着,窗帘也拉着,看不见里面的情形。
我不知道,他的爸爸妈妈,现在还在不在这里住。
我不敢上去。
我不知道该用什么身份,去敲响那扇门。
我也不知道,该对两位失去儿子的老人,说些什么。
说“节哀顺变”?太苍白了。
说“我很想他”?太自私了。
我只是一个,他没来得及介绍给他们的,前女友。
甚至,连前女友都算不上。
我们之间,连一场正式的分手都没有。
他就那么,悄无声息地,从我的世界里,彻底消失了。
我在楼下站了很久。
有一个阿姨买菜回来,看到我,好奇地问:“小姑娘,你找哪个哦?”
我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
那个熟悉的名字,就在嘴边,却像有千斤重,怎么也说不出口。
阿姨见我不说话,也没再问,自己上楼了。
楼道里传来她“蹬蹬蹬”的脚步声,还有声控灯亮起又熄灭的声音。
我看到六楼的灯,亮了一下。
然后,又灭了。
就像他的人生一样。
短暂地亮了一下,然后,就陷入了永恒的黑暗。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
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把我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我终于还是转身走了。
有些门,注定是不能敲的。
有些遗憾,注定是要背负一生的。
晚饭我没有吃。
我没有胃口。
我找了家酒店住下,把自己扔在柔软的大床上,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房间里很安静,只有空调出风的“嗡嗡”声。
我拿出手机,翻开我们的聊天记录。
从第一句“你好”,到最后一句“我到了,放心”。
几千页的记录,我一页一页地翻。
那些甜蜜的,争吵的,平淡的,琐碎的日常,像电影一样,在我的脑海里一帧一帧地回放。
我看到他给我发的第一张自拍,傻傻的,对着镜头比剪刀手。
我看到他为了哄我开心,学着网上的教程,给我做了一个很丑的蛋糕。
我看到我们第一次吵架,他笨拙地跟我道歉,说了一大堆语无伦次的话。
我看到他说:“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
我当时回他:“谁要嫁给你啊,想得美。”
现在想想,我当时为什么不回一句“好”呢?
为什么,要把那句“我愿意”,留到以后再说呢?
这世上,根本没有那么多“以后”。
我翻到了最后。
最后那条消息,是我发给他的。
“你怎么不回我信息了?是不是在忙?”
“看到请回电。”
“林森,你到底怎么了?你别吓我。”
“求求你,回我一下好不好?”
……
后面,就再也没有回复了。
一片空白。
就像我的人生一样。
被他硬生生地,撕掉了一大块。
我关掉手机,把脸埋在枕头里,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
我不知道自己哭了多久。
哭到最后,眼睛又干又涩,喉咙也哑了。
我好像把这辈子所有的眼泪,都流光了。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
眼睛肿得像核桃。
我洗了把脸,看着镜子里那个憔悴的、陌生的自己,忽然觉得很没意思。
我这样折磨自己,又是为了什么呢?
他已经看不到了。
就算他能看到,他肯定也不希望我这个样子。
他总是说,希望我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我对着镜子,努力地扯了扯嘴角,想笑一下。
可是那个笑容,比哭还难看。
我整理好情绪,继续我的旅程。
地图上,还剩下最后一个地方。
那个地方,没有名字,只画了一个小小的十字架。
我不用问也知道,那是什么地方。
我打车去了市郊的陵园。
陵园建在半山腰上,很安静,种了很多松柏,一年四季都是绿色的。
空气里有股焚香的味道。
我顺着石阶,一级一级地往上走。
我的脚步很沉重,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
我手里捧着一束白色的雏菊。
他说过,他喜欢雏菊。
他说,雏菊的花语是,藏在心底的爱。
我找到了他的墓碑。
很小,很干净的一块黑色大理石。
上面贴着他的照片。
一张黑白的照片。
照片上的他,穿着一身制服,笑得很灿烂,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
还是我熟悉的样子。
只是,他再也不会动了,再也不会对我笑了。
碑上刻着他的名字,生卒年月。
那个结束的日期,像一把尖刀,狠狠地扎在我的心上。
那么年轻。
他的人生,才刚刚开始啊。
怎么就,画上了句号呢?
我把花轻轻地放在碑前,然后蹲下身,用手一点一点地,擦拭着墓碑上的灰尘。
我擦得很仔细,很用力,仿佛想把那冰冷的石头,捂热一样。
“我来了。”我开口,声音沙哑得不像自己的。
“我来看你了。”
“我把你画的地图,都走了一遍。开元的米粉,很好吃,就是有点辣。越王楼很高,风也很大。富乐山的树,很绿,很安静。你的学校,有很多穿着校服的学弟学妹,跟你一样年轻。”
“你的家,我没敢上去。我怕叔叔阿姨看到我,会更难过。”
“林森,你这个骗子。”
“你不是说,要带我走遍绵阳吗?”
“你不是说,要娶我吗?”
“你怎么能,说话不算话呢?”
我说着说着,眼泪又控制不住地往下掉。
我趴在冰冷的墓碑上,把所有没来得及对他说的话,都说了出来。
那些思念,那些委屈,那些不甘,那些悔恨。
我像个疯子一样,自言自语了很久很久。
直到山间的风,吹干了我的眼泪。
我站起身,最后看了一眼照片上的他。
“你放心,我会好好生活的。”
“我会带着你的那份,一起,好好地活下去。”
“我会记得,你来过我的世界。”
“很用力的,来过。”
我对着他,深深地鞠了一躬。
然后,转身,下山。
我没有回头。
我怕一回头,就再也走不动了。
离开陵园,我没有直接回酒店。
我让司机把我放在了江边。
我沿着江边的步道,慢慢地走。
江风吹在脸上,凉飕飕的。
江水依旧在不知疲倦地向前流淌。
江对岸的城市,华灯初上,霓虹闪烁,一片璀D璨。
有跑步的人,从我身边经过。
有散步的情侣,在我面前走过。
有跳广场舞的大妈,在不远处的空地上,伴着喧闹的音乐,尽情地舞动。
这个世界,依旧在有条不紊地运转着。
每个人的生活,都在继续。
太阳照常升起,落下。
地球不会因为少了谁,就停止转动。
我忽然就释然了。
是啊,生活还要继续。
我不能永远活在过去。
他也不希望我这样。
他用他的生命,教会了我最后一件事。
那就是,要珍惜当下,要用力地去爱,去生活。
因为你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会先来。
我在江边坐了很久,看着天色一点一点地,彻底黑透。
我拿出手机,订了第二天最早一班回程的机票。
是时候,该回家了。
回到我自己的生活里去。
第二天早上,我拖着行李箱,再次来到南郊机场。
来的时候,天是灰的。
走的时候,天竟然放晴了。
金色的阳光,透过候机大厅的玻璃窗,洒了进来,暖洋洋的。
我办完登机手续,坐在候机椅上,看着窗外起起落落的飞机。
我的身边,坐着一个年轻的女孩,正在打电话。
听口音,也是绵阳本地人。
她在跟电话那头的人撒娇,抱怨着不想离开家,不想去外地上学。
电话那头,应该是她的父母,在耐心地安慰她。
我听着她的吴侬软语,忽然就笑了。
是啊,这就是绵阳。
一座温柔的,包容的,充满了烟火气的城市。
它有热辣的米粉,有古老的城楼,有奔流不息的江水,也有这样温言软语的儿女。
它孕育了林森,也接纳了我的悲伤。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靠在窗边,俯瞰着这座越来越小的城市。
那些我走过的路,看过的风景,都渐渐变成了一个个模糊的色块。
我拿出那张被我盘得皱巴巴的地图。
上面,已经画满了红色的对勾。
我把它,小心翼翼地,对折,再对折。
然后,放进了贴身的口袋里。
再见了,林森。
再见了,绵阳。
飞机穿过云层,飞向一片湛蓝。
阳光刺眼,我却觉得无比温暖。
我知道,这不是结束。
这是新的开始。
我会带着他的爱,和这座城市留给我的记忆,继续往前走。
走得很远,很远。
直到有一天,我们再次相遇。
我会笑着对他说:“嘿,我来了。这一次,换我带你走。”
回到自己的城市,生活仿佛又回到了原来的轨道。
上班,下班,吃饭,睡觉。
一切都和从前一样,但又好像有什么东西,彻底不一样了。
我的办公桌上,多了一个小小的相框。
里面不是他的照片,而是一张我在越王楼顶拍的,涪江的照片。
那条青色的、蜿蜒的江水,在照片里,显得格外平静。
每当我工作累了,或者心情烦躁的时候,我就会看看它。
看着看着,心就静下来了。
我开始学着做饭。
以前,我总觉得做饭是件很麻烦的事。
现在,我却很享受这个过程。
我会去菜市场,买最新鲜的食材。
我会照着网上的菜谱,笨拙地学着切菜,配料,掌握火候。
我学着做他最爱吃的红烧肉,回锅肉,麻婆豆腐。
第一次做的时候,不是咸了,就是淡了,要么就是火候没掌握好,烧糊了。
但我没有放弃。
我一次又一次地尝试。
终于有一次,我做出了一盘像模像样的回锅肉。
肥瘦相间的五花肉,被煸炒得微微卷曲,吐出了多余的油脂,变得焦香。
配上青蒜苗的清香,和豆瓣酱的咸香,色香味俱全。
我夹起一块,放进嘴里。
味道,竟然和他给我描述过的,有七八分相似。
那一刻,我没有哭。
我只是静静地吃着,一口,又一口。
仿佛他就在我对面,笑着看我,说:“好吃吧?我就说我家的味道,是最好吃的。”
我开始坚持跑步。
以前,我是个很懒的人,能坐着绝不站着,能躺着绝不坐着。
他总是笑我,说我再不运动,就要变成小猪了。
现在,我每天下班后,都会换上运动鞋,去附近的公园跑五公里。
一开始,跑一公里都喘得不行。
但我咬牙坚持下来了。
从一公里,到三公里,再到五公里。
我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一点一点地发生变化。
我变得更健康,更有活力了。
每次跑到大汗淋漓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他。
想起他也是个爱运动的人,喜欢打篮球,喜欢爬山。
我想,如果他还在,我们一定会成为很好的“跑友”。
我们会一起,跑过很多很多的路。
我的生活,变得规律,且充实。
我不再熬夜,不再吃垃圾食品。
我开始看书,看电影,去听音乐会。
我开始学着,一个人,把日子过得有声有色。
朋友们都说,我变了。
变得比以前更沉静,也更坚强了。
她们不知道,我的心里,住着一个永远不会离开的人。
是他,给了我改变的勇气。
是他,让我明白了,好好爱自己,才是对逝去的人,最好的纪念。
一年后,我又去了一次绵阳。
还是那个季节。
飞机落地的时候,天依旧是那种温吞的灰色。
空气里,依旧弥漫着那股熟悉的、潮湿的、带着辣味和桂花香气的味道。
一切都好像没变。
但我知道,我已经变了。
我没有再拿出那张地图。
那些路,那些风景,都已经刻在了我的心里。
我凭着记忆,又去了一次那家米粉店。
店里依旧人声鼎鼎。
老板还记得我,笑着问我:“姑娘,又来啦?今天还是红汤加蛋?”
我笑着点头:“嗯,再多加一勺酸菜。”
还是那个位置,还是那个缺了口的白瓷碗。
米粉端上来,红油滚滚,香气扑鼻。
我拿起筷子,从容地吃了起来。
还是那个味道,香,辣,麻。
但这一次,我没有流泪。
我只是觉得,胃里很暖,心里也很暖。
吃完米粉,我没有再去那些景点。
我租了一辆共享单车,像个本地人一样,在绵阳的大街小巷里,漫无目的地骑行。
我穿过繁华的商业区,也穿过安静的老城区。
我看到路边晒太阳的老人,看到放学回家的孩子,看到行色匆匆的上班族。
我看到这座城市,最真实,最鲜活的一面。
阳光很好,透过路边高大的梧桐树,洒下金色的光斑。
风轻轻地吹着,带着桂花的甜香。
我骑得很慢,很慢。
我感觉自己,好像融入了这座城市。
我不再是一个过客,一个局外人。
我和这座城市,因为一个人,产生了某种深刻的联结。
傍晚的时候,我骑到了江边。
我把车停好,坐在江边的长椅上,看着夕阳,一点一点地,沉入江底。
江面被染成了绚丽的橘红色。
有晚归的渔船,划破了这片橘红,留下一道道金色的涟漪。
很美。
美得让人心醉。
我拿出手机,拍下了这一幕。
然后,我打开微信,给他那个再也不会有回复的对话框,发了过去。
我说:“你看,你家的晚霞,真好看。”
发完之后,我笑了。
我知道,他一定看到了。
我在绵阳待了三天。
这三天里,我没有去陵园。
我觉得,没有必要了。
他不在那块冰冷的石头下面。
他在风里,在水里,在阳光里。
他在绵阳的每一寸空气里。
他在我的心里。
离开的那天,我去了一家特产店。
我买了很多东西。
米粉,锅盔,腊肠,香辣酱……
我把箱子塞得满满当当。
我想把这座城市的味道,带回去。
带回去,慢慢品尝。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再次看向窗外。
这一次,我没有悲伤,也没有不舍。
我的心里,很平静,也很踏实。
我知道,以后,我还会再来。
我会把这里,当成我的第二个家。
我会像他一样,热爱这座城市。
因为,爱他,就要爱他所爱的一切。
回到家,我把那些特产,分给了身边的朋友。
我告诉她们,这是我男朋友的家乡,绵阳。
一个很美,很安逸的城市。
那是我第一次,在别人面前,如此坦然地,提起他。
我说起他的时候,脸上是带着笑的。
朋友们都很惊讶。
她们小心翼翼地问我:“你……放下了?”
我摇摇头,又点点头。
“没有放下。也永远不会放下。”
“我只是,学会了和他好好地,在我的心里,相处。”
是啊,我没有忘记他。
我只是把他,从我心上那道最深的伤口,变成了我胸口最温暖的一枚勋章。
他是我青春里,最盛大的一场烟火。
虽然短暂,却足以照亮我余生的路。
他是我生命里,最深刻的一首诗。
虽然没有结尾,却足以让我回味一生。
后来,我遇到了很多人。
也有人,试图走进我的生活。
但我都拒绝了。
不是因为我还沉浸在过去,无法自拔。
而是因为,我还没有准备好。
我还没有成为,那个我想要成为的,更好的自己。
那个,配得上他用生命来爱的,更好的自己。
我依旧在努力地生活。
努力工作,努力学习,努力让自己变得更优秀,更独立,更从容。
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
我也不知道,我还会不会再爱上别人。
但这些,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我知道,无论我走到哪里,无论我变成什么样子,他都会在天上,微笑着,看着我。
他会为我骄傲。
这就够了。
前几天,我又梦到他了。
在梦里,我们回到了绵阳。
他拉着我的手,走在江边。
江风很暖,阳光正好。
他对我说:“你看,我没骗你吧?绵阳,是不是比你想象中,更美?”
我看着他,笑着,用力地点了点头。
“是啊。”
“确实,比我想象中,更美。”
梦醒了。
窗外,天光大亮。
又是新的一天。
我起床,洗漱,给自己做了一份简单的早餐。
然后,我打开电脑,开始写下这个故事。
我想把我和他的故事,记录下来。
我想告诉所有的人,曾经有这样一个男孩,他来过,他爱过,他像一道光,照亮过我的世界。
我想告诉所有的人,四川绵阳,确实比想象中更美。
因为那里,有我一生都无法忘怀的,独家记忆。
那记忆,是辣的,是甜的,是温暖的,是永恒的。
它将永远,珍藏在我的生命里,闪闪发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