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保险」保期内车辆遇事故,理赔遭拒?真相揭秘!

这种情况确实可能发生,即使是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拒绝对事故进行理赔,通常有以下几个常见原因:
1. "出险未及时报案 (Failure to Report Promptly):" 大多数车险条款规定,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通常是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报案。如果未及时报案,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除非能证明事故是在报案前的一定时间内发生的(具体时间看条款)。
2. "酒驾、毒驾或无证驾驶 (Drunk Driving, Drug Driving, or Driving Without a License):" 这是车险条款中典型的责任免除条款。如果事故是因这些行为导致的,保险公司通常不负责赔偿。
3. "肇事逃逸 (Hit-and-Run):" 如果发生事故后,肇事方(无论是否是安邦保的车辆)选择了逃逸,保险公司可能会拒绝对逃逸方进行赔偿(但可能会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具体看条款)。
4. "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Outside the Scope of Insurance Coverage):" "事故性质:" 可能是自然灾害(如地震,很多车险不保)、间接损失(如车辆本身没坏,但造成了其他损失)、或属于“免赔条款”的情况。 "车辆使用性质改变:" 如果车辆在保期内用途发生了变化(如从私家车改为营运车)而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调整保险,保险公司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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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的杨女士买的是安邦保险公司的车险,这前后也有好几年了。去年的一场小事故,杨女士的车子前后修了4万多。于是呢,杨女士就找到了安邦保险想要理赔,但却被直接拒绝了。咋回事儿呢?一起进入今天的爱车维权我来帮时间。

【反映人 杨女士】

不予全额赔款

这是我非常不能理解的地方

我是出于信任

认可他们的品牌

我才去买他们公司的保险

(你现在还认可吗)

完全不认可了

我除了自己不认可之外

我现在甚至还想要发声

2017年10月,杨女士通过手机转账的方式,续了一份机动车商业保险。可没料到,11月的一天晚上,杨女士开车撞上了路基,当时交警判定她全责之后,她就找到了安邦保险公司,希望可以理赔修车。但对方直接拒绝了杨女士,理由就是保险单上双方的一个约定。

【反映人 杨女士】

按理说被保险人购买保险是要有签字

按理来说应该有合同

他合同也没给我

现在就是一个保单

还是我没有签字的保单

他现在是以一个我没有签字的保单为由

拒绝对我进行全额理赔

杨女士提出,之前这份所谓的机动车商业保险单她从未见到过。交了保险费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也没有安邦保险的工作人员再和她联系,提醒过她有这样的条款。因此,杨女士认为这份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单是无效的。帮忙记者今天也仔细看了安邦保险和杨女士的约定。上面说,如果被保险机动车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保险人不负责赔偿。难道杨女士的车在出事故时,存在这样的情况?

【反映人 杨女士】

这个章我有

因为我是在出险的第二天就将这个章补上了

就差了一天的时间

甚至可以说是24小时都不到

(就是说出险的当时,你确实没有这个章?)

没错

随后,帮忙记者也查询了相关资料,原来,大伙儿所谓的新车6年免检是在规定期限内,契合条件的车辆不需要去检查场上线检查,也就是不必年检。可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去车管所收取年检标,也就是需要年审。逾期年审的,车辆就是未按规定年检车辆,假设出了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那么,相关的条例如果杨女士不知情的话,安邦保险在杨女士首次投保时,是否有告知她呢?另外,这份没有杨女士签字的机动车商业保险单又是怎么回事呢?

【声音来源: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理赔员唐先生】

保险免责条款 上面有条款规定的

(这个条款规定有事先告知给杨女士吗?)

保单上就有这个条款

没有签字 这个东西我们要去初单那边核实一下

因为这个东西我们这边没的

(核实要多久给到她结果?)

核实 我看下午吧

而在机动车商业保险单上的责任免除一栏中,并没有理赔员唐先生所说的条款。随后,他又表示需要去查看杨女士第一次投保的保单。下午四点,帮忙记者再次联系上了安邦保险理赔员唐先生。

【声音来源: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理赔员唐先生】

她当时没签字

那个时候她是没签字的

就是叫她把那个东西寄过来

事情我给她处理好了

(就是还是可以理赔 是吗?)

对对对

(那么为什么当时赔不了呢?)

不能赔的原因是因为没有年检

当时也没有说不给她赔

是说要和她协商

最后,这位唐先生告诉帮忙记者,因为杨女士的车子是6内年的新车,因此,要是补到了职能部门的年检章,还是可以理赔的。虽说杨女士的车最后得到了赔偿,但是现在有不少车主在支付商业险保费的时候,图方便省事,习惯用手机转账方式直接将费用打给了保险公司。那么,这样的操作存在风险吗?我们也咨询了保险方面的专业律师

【声音来源:浙江润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永华】

保单上本身 客户是不签字的

投保单上 客户是签字的

保单和投保单共同组成了保险合同的一个部分

投保单没有签过

就是明确说明义务没有履行

投保单就是你正式确认你保障需求的

保险公司或者这个销售人员

必须向你的这个投保人讲清楚

你买的这个保险产品

哪些哪些 你是保障的

同时 要指出来这些不赔的

应当对投保人履行一个明确的说明义务

那么,怎么样的投保方式,才是最安全可靠的呢?

【声音来源:浙江润杭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永华】

投保单签字之前

或者是拿到投保单之前

不要付这个保费

我是觉得不妨上门去取这个单子

上门去交这个钱

钱江都市频道新媒体工作室原创,视频来源钱江都市频道《范大姐帮忙》栏目,编辑:陈伟斌,转载须注明来源钱江都市频道(ZJQJP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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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5-11-14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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