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出租宝马,租车变“失”车奇闻,车辆不翼而飞之谜
这听起来像是一个有点戏剧性或者讽刺的说法。我们可以从几个角度来理解:
1.  "字面意思(可能性较低):" 如果“大方”是一个公司或个人,他们出租宝马,但在租赁期间,车子真的丢失了(被盗或发生事故等)。这种情况下,“租着租着车丢了”是事实,但这和“大方”这个人的性格关系不大,只是不幸的事件。
2.  "引申或讽刺意味(可能性较高):"
       "形容车主:" 也许说话的人在讽刺或形容那个出租宝马的人(大方)非常豪爽、不计较成本,甚至是“傻大方”。他/她把这么贵的宝马轻易地租了出去,结果车子丢了,还可能因为车贵而损失惨重,让人觉得他/她“太大方”了,不计后果。
       "形容租赁行为:" 也许是在说,租宝马这种奢侈品本来就不太明智,结果车子还丢了,真是“大方”地“投资”了一个“无底洞”。
       "形容处理方式:" 如果丢车后,车主或租赁方处理事情非常得体、不斤斤计较,也许也会用这种方式带点幽默感地说“他处理得真大方”。
"总结来说," 这句话更像是一种带有"讽刺、幽默或惋惜"意味的说法,用来形容与“大方”(不计较、豪爽)相关的、在出租宝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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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的贺先生在2017年买了一台宝马X1的越野车,由于经济压力比较大,于是在去年把车租给了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每月平均能收4000元的租金,可怎么也没想到,这车租着租着就不见了.....

贺先生告诉帮女郎,车子不见之后,大方租车一直没有跟警方联系找车,也没有处理售后的事情。
那么车子为什么会丢呢?

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的拓维专员表示,租赁行业的丢车事件或其他风险事件是频繁发生的,但这些事情并非公司造成,而是租车人造成的。公司只能通过芝麻信用查询和银行征信,看租车人是否为黑户。

在双方的租车合同上面,写了一条风险事故,如乙方车辆在共享期间发生各类风险事件,导致乙方到期无法收回车辆,甲方将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申报立案工作,并继续照合同支付车辆收益,按季度支付,直至将乙方签订合同时的车辆折旧后价值全部支付完后截止。
目前双方的矛盾和分歧就在于车辆折旧后的价值。

贺先生:“我目前合同上折旧价是没有的,但是我们根据二手车的评估系统,大概能够评估到17万的价格,但是他们说是15万,他们手上应该有一份合同是15万,但是这份合同是我不认同的。”

贺先生:”我手上拿到这份合同是第一次签的,这份合同上的手印和字,都是我本人的,但是,这个车子出事的时候,他们给到我的那份合同上面有他们的盖章,签了我的字,按了我的手印,但是完全不是我签的,是他们冒充我签的。“
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拓维专员:”因为我们是两份合同,第一份原始合同日期已经作废了,我们后面跟他写了一个续签合同,合同上的金额具体是多少正在落实。“

大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否认员工冒充签字。目前贺先生的诉求就是,要么一次性赔付15万,要么分36期赔付17万左右,两种都可以接受。

经公司总部紧急开会,大方租车表示同意贺先生的需求,即分36期赔付168000元,每个月的赔偿从这个月的1号起,下个月10号就会给贺先生打款,一个月不找回,公司就赔付一个月,一直赔到36期满为止。大方租车还表示公司以后也不做私家车的业务了,只做直营车。

把车放在互联网平台上租赁,确实是有一定的风险,所以大家也要慎重考虑。同时也希望贺先生的车能够尽快找回来,减少一些损失。
记者|王婷、韩忠
来源: 湖南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