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买买车"团伙诈骗案告破,揭露以租代购市场黑链全貌
这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案件。这起“神州买买车”团伙诈骗案的告破,确实揭示了以租代购(或称融资租赁购车)市场中潜藏的严重乱象和“黑链”。
以下是对此事件的一些关键信息和解读:
1. "案件性质":这并非一起简单的合同纠纷或普通的汽车销售诈骗。官方称之为“团伙诈骗”,意味着其背后有组织、有预谋,可能涉及多个环节和人员,目的是通过欺骗手段非法获利。
2. "“神州买买车”的角色":作为涉事公司,“神州买买车”可能被用作一个幌子或平台,其业务模式(如果合规的话)通常是以融资租赁名义,让消费者分期付款购车。但此案告破表明,该公司或其关联团伙存在严重的欺诈行为,例如:
"虚假宣传":夸大车辆价值、隐瞒车辆缺陷或使用年限、承诺过高的贷款额度或过低的利率等。
"合同欺诈":签订虚假合同,或利用消费者不懂金融、法律知识进行误导。
"资金挪用":收取的定金、首付或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于购车或支付租赁款,而是被挪作他用或挥霍。
"信息泄露与身份盗用":可能利用客户个人信息进行欺诈或其他非法活动。
"车辆来源问题":涉及车辆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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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开始,赵宗盛、车军等人为主的犯罪团伙,利用各大平台“以租代购”、“低首付分期付款”的业务模式,针对神州买买车等公司实施诈骗。在这其中,赵宗盛负责找到假扮的客户,车军负责垫付车辆首付款和销赃,然后再伙同“客户”虚构买车自用的事实等。当车辆交付后,依照事先预谋,将车辆低价销赃,并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赵宗盛供述,主要通过赵雄、王某两人找客户,以客户名义假装去购车自用,客户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卡号即可,其带客户去车行提交资料、提车等,有些资料还去做假,车军负责选定所购车型、找垫付资金、销售渠道并决定转售款的分配。车子从平台提出后交给车军,车军与张少飞关系较好,张少飞平时做车辆抵押,会拆车子的GPS,然后车军再将车辆已低价转售至山东、云南、彬县等地。
2018年8月10日,淳安县公安局成立“神州买买车8·10汽车特大诈骗案”专案组。经过一年多的侦查,专案组先后抓获车某、赵某等56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涉案人员已有30多人被判刑,部分车辆已追回。一审判决中,车某犯合同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11.2万元;赵某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至4年5个月不等。
近几年,“以租代购”等模式在国内悄然兴起,通俗地讲就是租赁公司根据客户的要求,替客户出资购买汽车,并搞定汽车的购置税、保险、上牌等一系列琐事,再把车辆以租的形式给客户使用,客户按月支付租金,租金抵消车款,租期满后,车辆过户给客户。
“银行贷款或其它汽车金融方式做不了的,以租代购都可以做。”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以租代购”的主要优势在于,在所有分期购车方式中,前期提车费用最低,同时也是所有分期购车方式中门槛最低的。不过,由于“以租代购”门槛比较低,也被不法份子钻了空子,目前已经形成了团伙作案的趋势。
“随着神州买买车案件的宣判,也意味着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开始受到政府层面的重视,并且从技术角度找到突破点,更好的为从业者保驾护航。”上述业内人士称,必将推动这类新模式在汽车消费中的占比,使整个产业进入良性循环。
公开资料显示,在汽车金融相对发达的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等,有一半以上的人是以这种方式购车的,其中美国更是超过了70%。而在国内,目前以租代购购车人群占有比例还不到20%,有着极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