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青年盗四车酿惨剧,车祸重伤两命悬一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这个案例中,4名小伙偷了4辆车,涉嫌盗窃罪。同时,他们在驾驶过程中发生车祸,伤了2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可能数罪并罚,需要承担盗窃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
具体刑罚的轻重,需要根据盗窃的数额、情节以及交通事故的具体情况等因素来综合判断。建议他们尽快聘请律师,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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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对骑车的爱好,四名小伙约定一起到东阳偷摩托车,谁料遇上暴雨天,折腾了大半夜得手两辆车后,回逃途中遇上车祸,造成两人受伤进医院。近日,余某、盘某、薛某、周某等四名被告人均因涉嫌盗窃罪被东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来自贵州的4名90后小伙,原本同在金华市孝顺镇的一家厂里上班,出于对骑行摩托车的爱好,四人经常在一起飙车玩耍。
今年4月29日傍晚,余某、盘某、薛某、周某等人下班后再次聚在了一起,余某提议一起出去偷几辆摩托车来玩玩。大家一拍即合,考虑到盘某对东阳一带较为熟悉,离金华较远不易被发现,于是,他们决定去东阳。
当晚8点多,余某等四人从金华出发,经乘公交、打的来到东阳西站。余某等人四处闲逛,寻找目标,伺机作案。
到了晚上9点多,在盘某的带路下,四人来到西山公园附近,路边停放的一辆价值500元的黑色莫拉克牌电动车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于是,他们决定动手,由周某提供事先备好的剪刀、螺丝刀等工具,余某负责动手剪线搭线,盘某、薛某二人负责四周把风放哨。由于余某曾学过汽修,对接线打火的技巧有所掌握。很快,第一辆车到手,交由薛某、周某驾驶。
紧接着,余某和盘某继续沿路寻找发现了第二个目标,一辆灰色南方-雅马哈牌女式踏板摩托车,经过余某重复一番动作,第二辆车子盗窃成功。
晚上11点多,余某等人来到白云街道杨家村附近一家网咖上网,直到第二天凌晨2点多离开。临走时,发现所盗的电动车没了电,于是,他们就地弃车而去。
从网咖出来后,余某等人继续一边闲逛,一边寻找下一个目标。
凌晨3点左右,当他们来到吴宁街道朝阳路时,发现一辆红色本田女士脚踏摩托车,余某再次通过剪线搭线的方法启动了车子,他们的第三辆车也得手。
之后,余某等人骑着两辆摩托车准备沿着南午岭往画水镇方向返回金华。
凌晨5点许,在盘某的带路下,他们途经画水镇某村时,发现村庄的巷子里停放了两辆赛摩,分别是一辆价值6500元的坤豪牌KH350-A型二轮摩托车和一辆价值8000元的爱俊达牌摩二轮托车。随后,由薛某、盘某各自骑着一辆摩托车在路口把风,遇到突发情况好迅速逃离,再由余某和周某进村子弄车。此时,天公不作美,开始下起了雨,加上赛摩的线路更为复杂,余某和周某在巷子里折腾了好一阵子,还是有辆车子无法启动。无奈之下,余某只好放弃一辆。
一辆赛摩得手后,余某等人驾驶着3辆摩托车继续往金华方向逃去。后来,暴雨愈下愈大,他们只好停车熄火,在路边避雨,顺便吃早饭。雨停后,他们正准备发车上路,发现有辆旧摩托车怎么样发不起来,只好再次选择弃车而去。
4月30日早上8点许,四个人两辆车,余某载着周某,薛某载着盘某,继续他们的盗车之路。
8点55分许,余某驾驶摩托车途经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陈桥村附近时,与一辆左转的货车相撞,造成摩托车严重受损,余某、周某二人不同程度地受伤,随后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诊断,余某后右股骨折。
5月1日中午,余某、周某正在金华市人民医院接受治疗,薛某、盘某二人前来看望时,四人当场被公安机关一并抓获。
经查,余某、盘某、薛某均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