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知名大型轮胎厂面临执行,企业法人被限制高消费

是的,根据公开的法律信息平台(如中国裁判文书网、企查查、天眼查等)显示,山东确实有几家大型轮胎制造企业的法人或实际控制人因涉及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被法院裁定限制高消费,也就是俗称的“限高”。
例如,一些知名的山东轮胎企业如"玲珑轮胎"、"三角轮胎"等,其部分高管或股东曾因不同的法律纠纷被限制高消费。这通常意味着被限制高消费的人员在限制期间内,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行为:
乘坐交通工具(飞机、火车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以上等) 在星级以上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旅游、度假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支取现金超过一定限额等
"需要注意的几点:"
1. "具体企业:" “限高”是针对具体的自然人(法人代表、股东、高管等),而不是整个企业。所以,说“山东大型轮胎厂被执行,法人限高”是准确的,但需要知道是哪家企业的法人被限高。 2. "原因多样:" 被执行和限高通常是因为企业或其相关人员未能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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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王橡胶法人屡屡被限高


2021年5月7日,山东东营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发布限消令。因山东双王橡胶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根据立案执行申请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双王橡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双王橡胶法定代表人张清光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经查,双王橡胶法人张清光自2018年至今,已经有84次被法院限高,仅2021年就有9次,2020年有37次,申请执行人大都是银行,执行法院包括东营区人民法院,东营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北区人民法院、广饶县人民法院等,可见双王橡胶欠银行方面的款项颇多且数额巨大。



被执行总金额超8.4亿元


经查,双王橡胶从2021年1月至今,18次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总金额超过8.4亿元。



2019年1月-2020年11月,双王橡胶有三次失信被执行,失信情形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妨碍、抗拒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从终本案件看,双王橡胶执行标的总金额约为22.95亿元,未履行金额约10.94亿元,未履行比例为47.67%。



被执行人山东双王橡胶有限公司有7.6137万元的股权被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冻结,冻结日期为2020年07月09日 ~ 2023年07月08日。


种种迹象表明,目前山东双王橡胶处于危机之中,银行追债追的紧,10几亿未履行执行标的金额,足可以要了一家企业的命。另外,在此情况之下,一定不会再有银行会向企业提供贷款,企业的资金链岌岌可危。一旦、资金链断裂很有可能导致破产严重后果,而那些互联互保的企业将被牵扯其中受到影响。


从很多判决文书看,目前双王橡胶身陷多起债务纠纷,有很多应该是涉及互联互保。这个互联互保在东营化工轮胎圈是普遍现象,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很多企业的小命都在拴在一根绳上。可以说是牵一发而动全身,拔出萝卜带出泥。



关于双王橡胶


根据其官网资料显示:山东双王橡胶有限公司位于东营市大王经济开发区内,占地面积50万平方米。生产轮胎已有30年的历程,现年产半钢子午胎1200万条。


2005年公司响应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轮胎子午化率”的政策号召,新上半钢子午胎,公司充分利用宝贵土地资源,开创了东营轮胎行业多层仓库、多层车间的建设模式,做到资源最大利用。公司先后通ISO_9001 _2000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6949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国家强制性“三C”认证、安全、环保认证以及美国DOT、欧洲ECE、巴西INMETRO、尼日利亚SONCAP、中东GCC、沙特SASO等国际认证,先后被列为省“示范企业”、“重点保护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优秀民营企业”。


该公司半钢子午胎生产线运营生产以来,始终把握“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的方针,得到了广大用户的好评,出现了产销两旺的好势头。



在东营广饶,双王橡胶还是有一定实力的。


2019年3月19日,山东双王橡胶有限公司通过拍卖的方式,以4.038亿元的价格对永泰完成了全权收购,永泰的全钢/半钢项目全部尽归双王橡胶。


然而仅仅过去半个月,双王橡胶便放弃了这次收购,而最终华盛橡胶成了永泰的最终主人。


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至今是个谜!


轮胎市场大洗牌正在接近尾声,实力不济经营不善的轮胎企业正在逐渐被淘汰,正如有句话说得好:当大潮褪去,才能看到谁在裸泳!

发布于 2025-11-17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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